农村宅基地拆迁,继承问题请教。

家在农村,父亲是农村户口(户主),母亲是城镇户口,姐姐和我都是随母亲的户口。现在姐姐已经嫁人,我是上大学后户口已经迁到外地。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一直不同意再嫁。现在母亲退休,住在农村家中。现在农村那边要开发拆迁(大概明年后年),是不是这种情况我们家就得不到任何补偿?

因为母亲的户口当年没有落入村里。现在我想的是:我们住了这么多年的老家,父亲去世,会不会因为我们户口问题,得不到任何补偿。若能得到补偿,一般是怎么算的?

请求解答,非常感谢!

第1个回答  2010-11-05
不会;
应当补偿;
补偿的是房屋拆迁款
第2个回答  2010-11-04
建议你直接到当地土管部门咨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宅基地拆迁补偿也是遗产之一,按继承法规定,继承规定如下:
1、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份额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遗嘱继承和遗赠:如有,则以此作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