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了,现在公司因为资金问题要解散或者重组公司,将我们这些员工全部遣散辞退,我在公司签了2次合同,第一次是签了一年,第二次是签了二年,现在工作年限是1年又3个月,可以要求赔偿几个月的工资赔偿?
而且公司是当天通知员工公司解散,当天就要求大家离职的,是否还可以要求赔偿一个月?
那么我这种情况,一共可以要求赔偿几个月的赔偿金呢?
似乎说新劳动法有变跟过有关规定? 我是08年签的第一次合同,是否按照新劳动法规定?
另外,如果员工找公司索求赔偿金,而公司不愿意做出任何赔偿,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是否可以申请原本双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