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随时这样的,半个月前来到某足疗店学习足部按摩,来的时候是这样约定的:学习期间每天20块工资,但是要等在单位工作三个月以后才给,工作不足三个月就不给了;学成后,第一个月保底2000元,每月15号发工资,不扣押金,不押资。我12月1号就已经通过培训正式上岗了,本以为12月15号会发工资,但是今天得知公司要押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公司要把12月1号到12月15号的工资作为押金扣下,然后要1月15号才能给我发12月15号到1月15号之间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呢?我要是现在提出辞职,能否得到正式上岗后的工资呢?培训期间的就不打算要了。要是公司拒绝支付,我要卓玛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