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公司任意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对方?为什么?

员工与公司任意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对方?为什么?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一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有重大故意或过失可立即解除,若有其他情况要按相关法律规定。若有不明白可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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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2
员工主动辞职 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这主要是为了保障企业权力 使其有准备时间来办理交接 收回办公用品 招聘新员工 企业辞退员工需向劳动局备案 提前一个通知 支付经济补偿金 并且不得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 只能用不胜任工作或重大过失(员工可提出异议) 如强行辞退需支付两到三倍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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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