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应届毕业生。A公司中铁某局,国企,需要调档案;B公司为某房产经历公司,私企,不需调档案。
A校招签订三方协议,正常毕业后(七月样子)直接去公司上班,不提供实习机会。由于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实习,于是今年初进去B公司,B公司外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目前B公司由于离职率过高,为维持数据,顾许多离职人员被压,未办离职。
问题就是:如果我现在从B公司离职,公司又压着不给办离职,会不会影响我进去A公司?
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扣发工资或拒开离职证明的行为已经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也就所谓的离职证明文件。
如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或者克扣工资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通常这个时候,我们都会建议职场人去公司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和支付劳动者当月应得的薪资报酬。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跟劳动者是否配合公司进行工作交接无任何关系,所以用人的单位并不能以这个为由,拒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但可以在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