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8月底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工关系。今日接到公司行政财务电话说公司已经帮我缴纳了9月份的五险一金,含个人及公司缴纳(养老保险、失业险、生育险、医保、工伤险、住房公积金)。现在公司要我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五险一金。
我想咨询一下我有权利决绝退还吗?我感觉这样对我不公平,明明我已经离职,也无需也无权缴纳公积金,社保医保如果我想续交,我亦可按照城镇居民最低标准来交,也不是强迫每个公民需要缴纳的险种吧,是自愿为原则吧。感觉很像公司强迫我做一笔保险投资,比如给我交了500的医保,这不等于强迫我看病花500吗?
本来也无心要占公司便宜,问下我可以只退还个人缴纳的部分吗,还是必须要全额现金退还给公司。后者是公司可以自行去相关部分退还这部分的钱。
明明是公司的过错,为何要转嫁到我的头上。都已经离职失业了,还要强迫让我负担保险。心里很难接受。
可是这是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缴纳的,而且我也已经离职了。这么说要是公司等了一年再来通知我说:不好意思公司在你离职有帮你缴纳了一年多的五险一金,你全额退还给公司吧。这样我不是要要退还上万元钱。您觉得这样合理吗?那些险又不是我自愿交的!
就好像,某个人突然打电话给你说:您好,我、帮你做了一份保险,你需要付款xx元。请问这儿XX元,您愿意付吗?
这xx元也确实是实实在在的打到你的保险账户上了。
给你参保是公司的义务,你离职后公司给你停保是也是公司的义务,你无需多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