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是怎么算的??工作3年了

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是怎么算了
是从刚开始工作的那时算,还是从现在开始往前算

我工作3年了 07年工资比现在低很多呀
网上还有说: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话就要从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实施开始算起;

到底是怎样算的啊 没人回答下吗?

对于一楼的回答,天啊,我就是因为要申请仲裁才问这个问题的 谁回答下?

一、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如果劳动者已入职用人单位3年,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般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因为超过了劳动仲裁1年的时效。

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只有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扩展资料: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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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5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主张双倍工资为一年内,计算是从第二个月起算,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为11个月。
祝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9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如果劳动者已入职用人单位3年,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般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因为超过了劳动仲裁1年的时效。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3个回答  2019-12-02
如果是你和用人单位从头到尾没合同,那就是一年内的仲裁时效
如果是你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只有一方签字(大概率是员工),然后是最近才知道的(很多用人单位手持两份合同不给员工),那么就符合仲裁时效,只要你从知道之日起1年内仲裁即可拿到11个月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0-07-15
1:算补偿金是按你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注意是实际收入不是基本工资
2:没签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也就是说只要你在未签合同情况下工作了11个月就可以要求11个月的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