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8-08
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也规定了,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当然还要看你的合同是怎么签的。
第2个回答 2009-08-08
如果你跟工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写明了月薪2000,这样肯定是不对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解决。
公司多半不会这么傻,它会签订合同1800,然后给年终奖2400
第3个回答 2009-08-10
违法,向劳动局劳动稽查大队投诉,电话12333匿名哦
第4个回答 2009-08-14
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