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克扣奖金是否违法?

做了件错事让领导不满意(没给公司产生任何经济损失),领导故意把绩效打到很低,人事部财务部依此就扣了6千元奖金。期间没有任何的沟通。过了2个月,我问询才知道如上的原因。
(说明:工资等于基本工资加岗位奖金)
也即是,被扣奖金是公司单方面的意思,之前之后没有经过任何沟通,更没有获得我签字认可(甚至我问询了才知道)。请问,这样公司算违法违规吗?我该如何维权?求教,谢谢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19
对于公司克扣工资这类情况的发生该怎么办
一、据理力争
在矛盾只是发生在公司与你之间,且你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当据理力争。
1、理清工资计算与发放的依据,让克扣工资的情况明明白白的显示出来;
2、询问克扣工资的原因;
3、你本人要清楚,工资我国法律规定:工资是不可以扣、罚的。工资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固定工资,根据出勤天数计发,不得克扣,即使是做错了事也是不可以克扣的;另一部分为奖金部分,可以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示决定给多或给少。
如果是双方约定了固定工资的则即使做错了事,也是不可以扣工资的,那些因为员工违纪、提前辞职原因不扣发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投诉、举报
对地企业克扣工资,员工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1、打劳动保障热经12333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你可以多打几次进行投诉;
2、到当地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这些机构是专业处理劳资纠纷的,他们会上门查处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三、劳动仲裁
若公司可以说明不是克扣工资,是依法计算只是由于出勤、双方约下的奖金方面的原因而减发工资的,则以上机构是不会处理的。
在这种情况下,你若认为公司确为克扣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不需要考虑太多,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很简单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资料(工商注册打印)
3、劳动合同
4、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说明你认为克扣了工资的理由。这个你只需要说明,不需要举证的,是否克扣工资是应当由单位证明的。追问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
是在6月中旬一件工作做得让领导不满意了,领导6月16日给一季度绩效打到很低(一季度绩效考核应该是3月底或4月初完成,做多不能超过4月20日)
这明显就是领导故意克扣薪水啊。那时4月份工资早发了,到6月25日发5月份工资时又把4月份的补扣了(一下扣了2个月)。
而且是私下打低绩效,没有任何沟通,也没有任何确认环节。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18
这件事算不上违法吧,顶多是公司领导处事不公。如果奖金发放明确的条例 这个还可以争辩一下,如果没有具体细则,即便克扣了你的奖金,也在公司内部事物范围内。如果你们公司老是这样对待员工,你可以选择辞职!追问

我觉得应该是先和员工沟通,让员工认可,再执行扣钱。是吗?
若没有任何的沟通,没有得到员工认可。那就是公司单方面的意思。就直接把钱扣了,而且之后一两个月都没有告知。是不是违规或者违法?

第3个回答  2019-05-18
奖金并不属于基本工资,一般是根据绩效浮动的,单位具有一定的决定权,并不需要劳动者认可,另外如果劳动合同或者是公司规章制度中涉及员工过错导致公司损失的,扣发奖金,则本案诉讼风险较大。
当然,如果单位存在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未签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权。追问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
是在6月中旬一件工作做得让领导不满意了,领导6月16日给一季度绩效打到很低(一季度绩效考核应该是3月底或4月初完成,做多不能超过4月20日)
这明显就是领导故意克扣薪水啊。那时4月份工资早发了,到6月25日发5月份工资时又把4月份的补扣了(一下扣了2个月)。
而且是私下打低绩效,没有任何沟通,也没有任何确认环节。

第4个回答  2019-05-18
第一、《劳动合同法》里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对劳动者实施的规章制度需要通过法定民主程序,合法合规,向劳动者告知或者培训过。(当然有一定多数情况下你到公司的时候,制度的民主程序肯定有已经完成了的,所以你签字的制度你要去看有什么内容,如有完全违背法律规定的,可以不遵从。)
第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里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部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所以,如果制度已经规定了绩效奖金的扣除方式,并且合法合规,也向劳动者告知过。那么单位按照绩效考核扣除你的绩效奖金是合理合规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