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土地证为什么没有使用年限,记事还有一句产权灭迹或政府拆迁需要时止是什么意思?

如题,我是哈尔滨的,买的二手房,刚办完的土地证更名,这房子之前是经济适用房,之前使用权类型是划拨,现在的是出让,可我的土地证上没有终止日期,也就是使用年限,问前房主说是70年,为什么会这样?还有后一页记事上写着:产权灭迹或政府拆迁需要时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是说如果政府要拆迁我是无条件的?不包赔我任何损失的拆迁?请大家帮我解答,谢谢各位!
还有就是产权灭迹是什么意思啊?

1、土地证只有发证日期的,没有终止日期的。根据“出让”性质判断是多少年,这个是70年的。
2、就是房子倒了或者拆迁,这个房子的土地证也注销了,如果拆迁,会安置的,你就有新房子的土地证了,老的要了没用啊。拆迁有拆迁的规定的,不白拆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