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合同标准工时制度的问题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该公司与 我签署的劳动合同是标准工时制,但是实际是不定时工时制,每周上班六天,做六休一,请问这样可以维权吗?注意事项是?
谢谢

你好,一般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内容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要求超时上班的话,你有权拒绝,即便你接受,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你加班费,如果单位不履行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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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2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依法维权,要求公司支付你应得的加班费。但是你要收集加班的证据。

追问

考勤纪录算加班证据吗?
主要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追答

考勤记录算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3-09-23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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