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居间合同反悔案例

二手房居间合同反悔案例

第1个回答  2016-07-03
你好
王先生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由于下家想急着迁入户口,交易合同中将迁出户口提早。迁出日到了之后,中介没有提醒,下家也没有催我们,王先生延期两个月迁出户口。到了交易结束付2万元尾款的时候,下家让中介通知不给不支付尾款。理由是王先生没有按合同规定按时迁出户口,按一天赔偿房款的万分之三来算,赔偿2万元。
王先生觉得虽然自己没有按合同履行提前迁出户口,但中介怎么不在整个过程中提醒?也不说明风险?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律师分析:我国法律规定没有按时迁出户口,属于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至于中介是否有提醒的义务,要看合同约定。法律并没有规定中介有提醒迁户口的义务,但是双方可以在签订居间合同的时候进行约定,若无约定,后果由委托方自己承担。所以在签署居间合同的时候,如果委托方需要什么服务款项应该落实在合同之中,不能仅凭想当然,如出现问题只能吃哑巴亏了。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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