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一个月公司还没有跟我续约,现在公司换名称要求全体员工重新签合同但是不跟我签了

我的合同是6月30日到期,到期之前之后公司都没有跟我说不续签的问题,我7月份还照常上班,前两天听人事说公司要换名称要求所有员工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公司现在在裁员,如果公司不跟我签合同了,我能要求赔偿吗?怎么赔?赔多少?谢谢。

  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该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41502942.html?old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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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3
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第2个回答  2012-07-30
现在合同到期不与我续签了 只需要办理劳动合同终止就行了,公司提出与你终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拿到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2-07-30
既然已到期,且不续签,那只能换公司了。但建议:与公司谈一下不签的原因。
第4个回答  2012-07-30
不应该不合法 在合同没到期之前应该跟你签才对,如果合同过期了不跟你签那就不是公司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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