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应聘的时候,要求转正后的工资是5000,公司未表示异议,后约定实习工资为3500。现在实习三个月己经结束了,公司却通知我说转正后工资要比实习期还要低,我应该怎么办?
1.我现在提出不同意而辞职的话,公司是否给予经济赔偿(他这属于逼迫辞职)
2.公司现在因为缺人,想让我继续留在公司一个月,按实习工资发放,说这一个月允许我抽时间找工作,表面上说是为我着想,我应不应该接受,一个月后再离职,公司是否还有责任赔付一定的补偿!
3.实习这三个月,一直没有交保险,公司是否有责任为我补交保险!
谢谢大家,有谁了解这一方面,我只是觉得公司这样有点太霸道。要转正了才说转正后工资比实习期低的,有点太欺人!明显是让自己提辞职,提辞职了他们又以假慈悲心态让再在公司干一个月,我该怎么办?再干一个月留机会再找工作冒似对我也有利,可还是觉得憋屈!
谢谢一至三楼的朋友,我用词有点不准确,是试用期,不是实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