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请问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单位员工工伤已经过了停工留薪期但是还未康复,公司与该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已知应该按照工伤规定自动顺延劳动合同及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处理相关事宜,但该员工后续康复期还需要一年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拖的时间过长,公司决定不与该员工续签,不按照正规流程走,请问公司这种做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承担怎样的责任?还是只需要给与该员工一定数量的赔偿,该员工工作不满一年,需要赔偿多少呢?

第1个回答  2019-01-05
若第二次合同到期前或到期时,公司明确不续签劳动合同而是确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合同的,该公司应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合同但该员工继续在该公司工作,之后该公司又无正当 理由决定辞退该员工的,该员工可以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该员工同意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双方确实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该公司应当依法向该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
第2个回答  2018-12-27
等到合同到期,按工伤标准陪就可以。
第3个回答  2019-01-05
不合法,工伤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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