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高手——几个法律英语的翻译啊~~~

在一些法律英语的资料中会出现这样的人的名字——如:Cotton LJ, Brett MR,Abinger CB等。对于这些后面的大写字母,按照常理,外国人的名字的后面一般不是只有一个大写字母吗?为什么会出现2个呢?是否是法官的职位呢?如Cotton LJ是不是就是Cotton L Judge的缩写呢?即法官Cotton L?不过另外的两个又不好理解了。不知道到底是怎样译才是对的呢?
请高手不吝赐教啊!拜托拜托!

对,Cotton LJ, Brett MR,Abinger CB里面的LJ,MR,CB就是职位相关的缩写.
如,LJ就是指上诉法院法官 (Lord Justice),但是具体MR,CB是什么就不清楚了,对法律系统专业词汇不大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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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15
应该就是楼上说的那样,至于翻译的话,可以不译,直接写Cotton LJ,也或者采取括号内加注释的方法:法官科顿(Cotton 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