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时觉得转正工资较低,试用期后如何谈转正工资?

楼主是刚毕业的本科生,应聘推广运营职位,之前面试时人家问我期望薪资多少,我说了4000到6000,面试的人就跟我说4000,我答应了。
现在开始工作,一开始因为没有带齐资料,人事让我先填了入职合同,我看到上面写着试用期三个月以下,试用时期可以提前转正,试用期扣除五险一金后工资到手3000,转正后到手4000,不包吃不包住,我签了名,但是我的入职资料还没带齐(学历学位户口本什么的那些),由于一开始不了解该岗位的平均薪资,后来经过一番调查我觉得转正后的工资低了,这个岗位平均的薪资是5000~6000的,我在想试用期过后和老板提高转正工资,请问我该怎样去做。

  劳动者试用期时觉得转正工资较低,完成劳动双方约定的转正期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劳动者可以就试用期的业绩或能力等写成总结,作为调整工资的筹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调整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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