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保护堕胎权吗?理由是什么?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构27日最终批准了保护堕胎权的州宪法修正案,该州选民将在今年11月决定州宪法是否应明确保护堕胎权和节育权。这也是针对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的最新反对措施。

第1个回答  2022-06-30
我个人不支持堕胎,我觉得胎儿也是一个生命,我们不应该轻易放弃生命,胎儿也有权利看看这个世界,而且堕胎也很伤母亲的身体。

但我觉得不堕胎的前提是胎儿的父母有能力照顾,教育好孩子,如果父母无法负担孩子的生活教育,那这胎还是堕了吧,尤其是一些未婚先孕的单身女子,既然知道孩子生下来没有好日子过那又为什么要生呢?

有些人或许会说什么自己没能力养可以让别人领养,送福利院……孩子也是生命……但是你怎么肯定孩子给别人养那人就会对他好?或许你又会说他们只有他一个孩子……事情哪会这么肯定?说不定不久他们就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那那个领养的对他们来说是什么?大部分会觉得他是个累赘了吧,那他还会过得好吗?很难说。

孩子送福利院那就更苦了,现在福利院条件实在不怎么样,那里的老师说不定就会虐待孩子。

丢给自己的父母带?有没有考虑过自己的父母?他们劳累了大半辈子还要帮你带孩子,不能好好休息,这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好么

一些直男癌说什么你堕胎不配做母亲……呵呵 站着说话不腰疼啊,在你肚子里植个子宫让他在你肚子里茁壮成长怎么样?做的时候你爽了,怀的时候你跑了,堕的时候圣母了,一副你怎么这么残忍,自己的孩子也下得去手的样子,生出来了,又要指指点点她不要脸,年纪轻轻就生私生子,野孩子……在那里嚼舌根,真是里外不是人

凡事都要量力而行,有些事你可以赌一把,或许到中途放弃也没关系,但生孩子不同,如果你决定要生,那就要负起照顾他,教育他的责任,并且要坚持到底。如果负不起,那就别冲动。不要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
第2个回答  2022-06-30
我认为应该保护堕胎权,因为这种堕胎钱本来就是属于个人自由的一种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得到保护。
众所周知,作为女性而言,堕胎是最伤害身体的,同时对腹中的胎有也是最不公平的,所以在这种前提条件之下,政府就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去干预这种随意堕胎的行为,其目的就是想要,彼此能够在面临这种事情的时候,本着母爱,本着一份责任和义务出发,应该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好腹中的胎儿,而不是应该任性随意的去处理,毕竟爱与被爱是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当两个人的爱产生火花,有了结晶的时候,就应该义无反顾的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够让两个人无愧于这份情感,无愧腹中的胎儿。
所以说本着人道主义的理念,作为女性应该时刻维护好自身的权益,保护好腹中胎儿,毕竟这是爱情的象征,也是爱情的结晶,再面临堕胎的时候应该谨慎对待,这样才可以不因为一时的过失,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酿成大错从而感到后悔。
第3个回答  2022-06-30
堕胎是一种谋杀,应该立法禁止。

说明:

强奸及对母亲生命构成危险的情况下堕胎是合理的,因为这是一种自卫行为。
我完全赞成强制普及性教育,社会资助领养,免费避孕药等措施。所有这些都有助于预防意外怀孕。
整件事只关乎生命伦理,而非爱尔兰公投堕胎合法后,微博上热议的性别仇恨。

论据:

1、人生何时真正开始,不仅没有科学上的共识,甚至也没有道德共识(例如1岁的人与30岁的人相比,认知能力、感知力、情感等要少得多,但我们认为它是一个人)。但即使胎儿是“一堆细胞”,那也是一大堆可能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成长为人类的细胞,除去这部分细胞明显跟去角质除去的细胞有本质的区别。

2、在所有权利中,生命权超越了所有其他权利——我认为这是显而易见的。女性的各类权利应该得到尊重,但它并不应在胎儿的生存权利之前。

3、因此胎儿不仅仅是女性的延伸,或者仅仅是她身体的一部分。思想实验:假设你认为酗酒在道德上是合理的(如身体自主),如果一名孕妇酗酒,她的孩子出生前就被动酗酒并且可能出现损害,你可能会觉得这件事在道德上存在问题。然而,如果胎儿只是她自己身体的延伸,那么在怀孕期间酗酒与男性酗酒或非怀孕酗酒应当没有什么不同。

4、胎儿对母亲的依赖不意味着允许母亲对胎儿生命的剥夺。否则同样是依赖他人的情况,不仅父母可以杀死他们无行为能力的婴儿,照顾者和医生也可以杀死他们无行为能力的病人。

5、沉默不是同意。母亲能够说话并不意味着她的权利主张就取代了胎儿的权利主张。常见的剥夺生命的原因是:a事先同意(如果我依赖生命维持系统生存,请拔插头)或者b该人处于不太可能持续有意义生存的状态(第三次中风后无法医治的植物人)。

6、国家是道德问题的唯一客观仲裁者。如果中国60%的人口投票处决所有少数民族,政府将有义务介入并防止这种情况,因为这是明显的“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而堕胎行为从“剥夺”、“他人”和“生命”三个要素来看并没有什么不同。

7、在很多地区,选择性堕胎是恶化性别平等的重要因素,重男轻女的思想通过选择性堕胎得到最低成本的贯彻实施,威胁了很多女性胎儿的生存权。

我非常乐于改变观点。
第4个回答  2022-06-30
我们是应该保护堕胎权。以下是几个理由。
第一,堕胎权是父母双方的一个慎重思考的权利。在当今这个时代,而很多人其实都是还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就有了,这些人确实不想养孩子,在不小心怀孕的情况下,父母是有权利去堕胎。如果不能堕胎,那么这个孩子长大了要怎么办?谁来抚养他,毕竟这个世间有很多无奈的事情,所以这是保护堕胎权的第1个理由。
第二在目前情况下,养一个孩子的成本是非常高的,所以当父母有了一个孩子以后,可能有些人就不想再生第2个孩子了。所以他们在不小心怀孕的情况下会选择堕胎,这个是很正常的,毕竟现在养孩子的成本太高了,我们应当尊重个人的权利。
第3个理由是女性对自己的身体有处置权。毕竟身体是自己的。认为不适合怀孕,生孩子那么自然就有他不想上的理由,我们应该保护女性的。权力虽然堕胎确实不好,对于女性的生育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会使子宫壁变薄,有可能会导致以后不孕。当然这指的是多次堕胎,如果只多胎一次或两次可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要尊重女性的选择权。毕竟身体是自己的,女性有权利选择进行堕胎。
以上三个理由是我认为我们应当保护堕胎权的理由。从社会经济还有就是女性的权利,三个方面,我认为我们都应该保护堕胎权。
第5个回答  2022-06-29
不是犯罪的话,都应该享有权利,你不知道怀孕要去堕胎的人经历过什么,有不乏不懂事自食恶果的人,当然也有被迫的,比方遇到强暴犯罪、病毒及药物影响、包括人类最难解释的情感纠纷。
没出生的宝宝算是大人身体的附属品,不具备独立人格,一旦出生,如果无人抚养、负责,也是一件麻烦事,取消权限,可能会出现弃养、灭杀等事件产生。
另外,取消权限,正规医院不能堕胎,会衍生很多黑诊所,不光对胎儿造成影响,大人也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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