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构27日最终批准了保护堕胎权的州宪法修正案,该州选民将在今年11月决定州宪法是否应明确保护堕胎权和节育权。这也是针对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的最新反对措施。
应该保护堕胎权
理由:
对于女性而言:
对于胎儿而言:
社会、大环境而言:
总:堕胎权可以让多种情况,多种选择,具体情况具体回答,让女性有自主权。胎儿的选择我们无从知道,但是女性的选择是可以确定的,根据当时的环境和实际情况的客观理性地选择才是好。胎儿权利的实现不能损害女性的权利,这同样不符合平等的观念。这事本身就矛盾。只能说哪一方利大于弊。不能以一概全。
注:为了一方利益而牺牲另一方的利益,这本身就是道德绑架和思想控制。这个跟西方的宗教和道德观念有很大关系,我们也不予评价。
堕胎权可以有选择的高质量的胎儿出生,让资源使用效果更好,进而创造更好的生活及后代生活的环境。让客观条件可以改变,是真正有意义的方法。
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在“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件中,以6:3的投票结果,推翻了1973年最高法院关于“罗伊诉韦德”一案的判决先例。这意味着堕胎权将不再受美国宪法保护,各州将重新拿回关于堕胎的立法权。
随之,堕胎禁令立即在路易斯安那州、南达科他州,肯塔基州和密苏里州生效。
这一裁决颠覆了 50 年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先例;基本人权、女性健康及生殖健康权遭受重大威胁!用美国总统拜登的原话讲,这是“一个残忍的决定、一个悲剧性的错误,将使美国社会倒退回150年前”。
关于罗伊诉韦德案
02
诺玛·麦考维是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位女服务生。1969年8月,不过20岁的她发现自己第三次怀孕。诺玛本身已是一位单亲妈妈,收入微薄、居无定所的她无力再抚养一个孩子,所以决定手术流产。然而在当时,德州法律不允许堕胎。诺玛曾尝试去地下诊所做手术,但这些地下诊所也很快被警察查封。
于是,在一位民权律师的帮助下,诺玛化名罗伊,并向地方法院起诉了德州达拉斯县司法长官亨利·韦德(韦德是当时负责起诉堕胎诊所的官员)。虽然诺玛打赢了这场官司,但地方法院和州法院都没有取消德克萨斯州的堕胎禁令。为了实现普遍的堕胎权,在民权律师的建议下,诺玛一路起诉至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