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什么要求员工一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6月30日和12月31日?

如题所述

因为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签定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6个月,所以一般都是签定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为了加长试用期时间。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分析
合同续签注意事项: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签有关事项、自动顺延。二、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签,协商续签合同事宜,避免不续签的补偿金。三、协商续签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四、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各条款确定后,双方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五、建议:将劳动合同起始期限统一调整到1月1日至12月31日,便于统一操作,避免漏签、遗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综上所述,单位如果和员工原本签订的就是期限为三年的合同,在到期之后互相认可想要重新延续这份合同的话还是需要重新拟定一份新的合同的,尤其是在权利义务方面需要重新界定,但是是否续签还是需要看单位和劳动者各自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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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7
因为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6个月,所以一般都是要签订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为了增加试用期的时间。
第2个回答  2020-05-07
这是不是得问问您企业啊,如果想工作稳定,不打算没事儿老跳槽,自然签订年限越高越好。只要你们这劳动合同合理合法就OK了,一般三年以后或三次一年期合同以后,只要单位没有关停并转大的变动,就不用再签合同了,一般最后一次为长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