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刚好满3个月,刚好过了试用期,当时也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是老板要现我辞职

我该怎么做,能得到补偿吗

由于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双方之间应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当然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由于试用期的约定无效,公司应按照相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标准为你发放工资,而不是所谓的试用期工资。
因此,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如下赔偿:1、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2、从你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至实际离职日起支付给你双倍工资。3、公司拖欠你工资的差额部分(为正式工资减去试用期工资的差额部分)以及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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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8
1、《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如因单位原因将你辞退,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最好让单位出示书面的证明材料,证明你具体离职的原因,如果是说你不能胜任此工作,让单位提出具体证据来证明你不能胜任此工作;
4、要申请劳动仲栽必须是持有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的!
5、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单位错在先,前两项你已经可以申请了!
6、建议先跟公司谈谈,中国人都以“和”为贵嘛,实在不行了再走法律途径呗!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18
没劳动合同貌似是没有补偿的。。。毕竟不是正式员工不能享受劳动法里面的保护条款吧